❶ 宋代各州、府选派京官充当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掌诸案文移事务。
❶ 宋 代各州、府选派京官充当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掌诸案文移事务。参阅 宋 高承 《事物纪原·抚字长民·签判》、《文献通考·职官十六》。(2Cha.Net)
引 宋 陈岩肖 《庚溪诗话》卷上:“英宗 朝,自 凤翔 签判满任,欲以 唐 故事召入翰林。”
宋 吴自牧 《梦粱录·士人赴殿试唱名》:“其状元官授承事郎,职除上郡签判;榜眼授承奉郎,探花授承务郎,职注中郡或下郡签判。” 来自:汉语词典
1.宋代各州﹑府选派京官充当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简称"签判"。掌诸案文移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