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谓以尊祭卑。
引 《礼记·祭法》:“王下祭殤五,适子、适孙、适曾孙、适玄孙、适来孙。诸侯下祭三,大夫下祭二,适士及庶人祭子而止。”陈澔 集说:“以尊祭卑,故曰下祭。” (2cHa.nEt)
1.谓以尊祭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