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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案例分析)

简答题  (本题10分)
  被告人李玉书,男,1970年8月2日生,汉族,农民,住赤山市龙安村。2000年9月7日上午,被告人李玉书路经该市郊区时,见被害人徐桂珍(女,34岁)一人在草滩上牧羊,便上前搭话。交谈中李产生了强奸邪念,便将徐拉入附近沟内按倒在地,强行撕扯徐的裤子欲行强奸。徐极力反抗,大声呼救。李害怕罪行暴露,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徐的腹部猛刺一刀。徐继续呼救,李一手卡住徐的脖子,另一手用匕首向徐的腹部猛刺数刀,致徐当场死亡。李取下徐手上戴的手表和身上的80元钱,并将徐的尸体移到附近掩埋。随后,李将被害人放牧的125只绵羊赶到临近的高家店村,准备销赃时被发现。李畏罪潜逃,后被抓获归案。
  现假定你为本案的公诉人,请根据上述案情撰写一份起诉书。
  本题答题要求:
    1.格式正确,应具备的事项齐全;
    2.请求合法有据,定性准确;
    3.文字通顺简练,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4.题中未涉及的当事人自然情况及司法机关的名称、文号等可自行编撰,但不得署应考人员姓名,否则本试卷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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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本题9分)
  案情:赵某拖欠张某和郭某6000多元的打工报酬一直不付。张某与郭某商定后,将赵某15岁的女儿甲骗到外地扣留,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在此期间(共21天),张、郭多次打电话让赵某支付报酬,但赵某仍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张、郭遂决定将甲卖给他人。在张某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奸淫了甲。张某找到了买主陈某后,张、郭二人以6000元将甲卖给了陈某。陈某欲与甲结为夫妇,遭到甲的拒绝。陈某为防甲逃走,便将甲反锁在房间里一月余。陈某后来觉得甲年纪小、太可怜,便放甲返回家乡。陈某找到张某要求退回6000元钱。张某拒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将张某的一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
  问题:请根据上述案情,分析张某、郭某、陈某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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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本题11分)
  案情:田某和苗某是前后院邻居,田某家盖的房子挡住了苗某家的采光,苗某多次交涉,田某不听,反将苗某打成重伤,田某被逮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苗某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委托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某为其诉讼代理人。
    胡律师接受委托后,为苗某写了如下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原告:苗×,男,34岁,汉族,××公司职员,家住本市四方区花家胡同20号。
  诉讼代理人:胡×,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田×,男,36岁,汉族,××公司职员,家住本市四方区花家胡同21号。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赔偿全部医疗费、误工损失费和伤残补助费;
  2.请求法院判处被告拆除影响原告家采光的非法建筑;
  3.请求法院判处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费4万元。
  事实和理由:
  被告田×和原告系前后院邻居。今年3月,被告在房屋改建过程中,不顾邻里关系,新建的房屋后檐离原告家的前窗只有半米,严重影响了原告家房屋的采光。原告多次同被告交涉,被告均置之不理。今年4月1日,原告再次找被告交涉时,被告态度更为恶劣,不但不听原告交涉,反而拿起铁锨铲原告,原告躲闪不及,右脚跟踺被铲断,虽经住院治疗30余天,仍然留下残疾,行走不便,经鉴定为三级伤残。以上事实,有证人××的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书,以及××司法鉴定室的鉴定报告为证。
  被告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现向贵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具状人:胡×  
                                                                2003年5月4日
  问题:请根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和基本理论,从对执业律师法律文书规范化的角度,分析本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存在哪些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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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本题7分)
  案情:张某在一风景区旅游,爬到山顶后,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目光异样,即心生疑惑。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张某情急中拉住女子衣服,将女子救上来。张某救人过程中,随身携带的价值2000元的照相机被碰坏,手臂被擦伤;女子的头也被碰伤,衣服被撕破。张某将女子送到山下医院,为其支付各种费用500元,并为包扎自己的伤口用去20元。当晚,张某住在医院招待所,但已身无分文,只好向服务员借了100元,用以支付食宿费。次日,轻生女子的家人赶到医院,向张某表示感谢。
  问题:
  1.张某与轻生女子之间存在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2.张某的照相机被损坏以及治疗自己伤口的费用女子应否偿付?为什么?
  3.张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能否请求女子偿付?为什么?
  4.张某向服务员借的100元,应当由谁偿付?为什么?
  5.张某能否请求女子给付一定的报酬?为什么?
  6.张某应否赔偿女子衣服损失?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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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本题11分)
  案情:A省的甲公司于2000年1月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获得某外国企业在中国注册的“金太阳”电脑商标独占使用权及其操作系统M软件的使用权,批量组装“金太阳”电脑。2001年7月,甲公司与A省的乙公司签订委托销售合同,约定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销售100台“金太阳”电脑,销售价格为每台3000元,每销售一台收取代销费300元。同年9月,乙公司向B省的丙大学以每台3000元的价格卖出70台“金太阳”电脑,合同约定丙大学当日支付15万元,提货50台,另20台电脑由丙大学开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丁公司收货并付款,同时合同还约定如发生纠纷由“起诉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同年10月初,丁公司收到乙公司发运的20台“金太阳”电脑,并将该批电脑进行赢利性出租,但丁公司多次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了乙公司的付款要求。2002年3月,乙公司将尚未卖出的30台电脑的“金太阳”商标清除,更换为戊公司的注册商标“银河”,并以每台4000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李某2台,李某将其中一台赠送给好友胡某。
  问题:
  1.如果丙大学使用的50台电脑出现质量问题,应向谁主张违约责任?
  2.丁公司出租电脑的行为是否侵犯M软件的出租权?为什么?
  3.乙公司如果起诉请求支付20台电脑货款,应以谁为被告?怎样确定管辖法院?
  4.乙公司更换商标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哪些主体可以作为适格的原告起诉乙公司?
  5.如李某购买的2台电脑没有质量问题,能否向卖方双倍索赔?为什么?
  6.如胡某接受赠与的电脑出现质量问题,能否要求李某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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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本题11分)
  案情: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性质的饮料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各以货币60万元出资;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以其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
  饮料公司成立后经营一直不景气,已欠A银行贷款100万元未还。经股东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惟一盈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大北公司。1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B公司货款达400万元。
  问题:
  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为什么?
  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
  4.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5.A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100万元贷款,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6.B公司除采取起诉或仲裁的方式追讨保健品厂的欠债外,还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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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本题13分)
  案情:太阳公司经营房地产开发,在有偿取得某幅土地的使用权之后,由于资金困难,与月亮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合同,约定由双方共同投资并分享该开发项目的利润。但双方未实际履行。此后,环球公司就同一幅土地以更优惠的条件与太阳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合同并开始实际履行。三方之间由此发生纠纷。环球公司根据其与太阳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确认其与太阳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并裁决太阳公司继续履行。双方在仲裁委员会受理后自行达成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和解协议,请求仲裁委员会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裁决书。仲裁庭三名仲裁员中一名认为应当否定和解协议,一名认为应当制作调解书,首席仲裁员认为应当制作裁决书,最后按仲裁庭首席仲裁员的意见,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了裁决书并送达给了双方当事人。此后月亮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本公司与太阳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并履行该合同。
  问题:
  1.月亮公司在得知环球公司申请仲裁后,能否申请参加太阳公司与环球公司正在进行的仲裁程序?为什么?
  2.环球公司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能否在太阳公司与月亮公司的诉讼中成为当事人?为什么?
  3.仲裁委员会制作裁决书在程序上是否合法,为什么?
  4.在仲裁裁决已确认太阳公司与环球公司的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法院能否判决太阳公司与月亮公司之间的合同有效?为什么?
  5.月亮公司是否有权以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为什么?
  6.对仲裁裁决中已经认定的事实,太阳公司在诉讼中能否免除举证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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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本题8分)
  案情:甲公司于1995年获得国家专利局颁发的9518号实用新型专利权证书,后因未及时缴纳年费被国家专利局公告终止其专利权。1999年3月甲公司提出恢复其专利权的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于同年4月作出恢复其专利的决定。2000年3月,甲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对乙公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过程中,乙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宣告9518号专利权无效。2001年3月1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维持该专利有效的审查决定并通知乙公司。
  问题:
  1.如乙公司对恢复甲公司专利权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其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
  2.如乙公司于2002年4月对恢复甲公司专利权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是否超过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为什么?
  3.2000年8月25日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的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4.1992年9月4日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恢复未作出任何规定,假设被告在诉讼中提出“恢复专利权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你认为是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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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本题30分)
  案情: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200元—300元。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学习。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违章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报刊将上述新闻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措引起了社会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
  问题:请谈谈你对某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注意:不能仅就此举引发的一些问题、个案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800—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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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一、(本题20分)
材料:2011年元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会见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时指出:“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大学问,是政治性很强的学科。法学理论工作者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才智。”周永康要求,“密切关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更多理论上的真知灼见,积极参与国家立法,主动服务执法司法实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成为通晓古今、学贯中西的法学大家,不断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 司法考试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可以从哪些方面理解中央领导同志对法学理论工作者提出的要求?请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谈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繁荣法学事业的要求。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不少于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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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二、(本题22分)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
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实二)
陈某将李某尸体拖入树林,准备逃跑时忽然想到李某身有财物,遂拿走李某手机、现金等物,价值1万余元。(事实三)
陈某在手机中查到李某丈夫赵某手机号,以李某被绑架为名,发短信要求赵某交20万元“安全费”。由于赵某及时报案,陈某未得逞。(事实四)
陈某逃至外地。几日后,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事实二与事实四。(事实五)
陈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将自己担任警察期间查办犯罪活动时掌握的刘某抢劫财物的犯罪线索告诉检察人员,经查证属实。(事实六)
问题:
1.对事实一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2.对事实二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3.对事实三,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包括结论与基本理由)?
4.对事实四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5.事实五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
6.事实六是否构成立功?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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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三、(本题22分)
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证据)朱某——在侦查中供称,其作案方式是3人乘坐尤某的汽车在街上寻找作案目标,确定目标后由朱某、何某下车盗窃,得手后共同分赃。作案过程由尤某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承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但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尤某——在侦查中与朱某供述基本相同,但不承认作案由自己策划、指挥。在法庭调查中翻供,不承认参与盗窃机动车的犯罪,声称对朱某盗窃机动车毫不知情,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何某——始终否认参与犯罪。声称被抓获当天从C市老家来A市玩,与原先偶然认识的朱某、尤某一起吃完晚饭后坐在车里闲聊,才被公安机关抓获。声称以前从没有与A市的朱某、尤某共同盗窃,并声称在侦查中被刑讯受伤。
公安机关——在朱某、尤某供述的十几起案件中核实认定了A市发生的3起案件,并依循线索找到被害人,取得当初报案材料和被害人陈述。调取到某一案发地录像,显示朱某、尤某盗窃汽车经过。根据朱某、尤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认定何某在2010年3月19日参与一起盗窃机动车案件。
何某辩护人——称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并提供4份书面材料:(1)何某父亲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前后,何某因打架被当地公安机关告知在家等候处理,不得外出。何某未离开C市;(2)2010年4月5日,公安机关发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3)C市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19日案发前后,经常与何某在一起打牌,何某随叫随到,期间未离开C市;(4)何某女友范某的书面证言:2010年3月期间,何某一直在家,偶尔与朋友打牌,未离开C市。
(法庭审判)庭审中,3名被告人均称受到侦查人员刑讯。辩护人提出,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被告人供述系通过刑讯逼供取得,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要求法庭调查。公诉人反驳,被告人受伤系因抓捕时3人有逃跑和反抗行为造成,与讯问无关,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法庭认为,辩护人意见没有足够根据,即开始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
法庭调查中,根据朱某供述,认定尤某为策划、指挥者,系主犯。
审理中,何某辩护人向法庭提供了证明何某没有作案时间的4份书面材料。法庭认为,公诉方提供的有罪证据确实充分,辩护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充分证明何某在案发时没有来过A市,且材料不具有关联性,不予采纳。
最后,法院采纳在侦查中朱某、尤某的供述笔录、被害人陈述、报案材料、监控录像作为定案根据,认定尤某、朱某、何某构成盗窃罪(尤某为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5年和3年。
问题:
1.法院对于辩护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
2.如法院对证据合法性有疑问,应当如何进行调查?
3.法院对尤某的犯罪事实的认定是否已经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什么?
4.现有证据能否证明何某构成犯罪?为什么?
5.如何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法院认定何某辩护人提供的4份书面材料不具有关联性是否适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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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四、(本题19分)
案情: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法院拟拍卖甲公司的房产。甲公司为了留住房产,与丙公司达成备忘录,约定:“由丙公司参与竞买,价款由甲公司支付,房产产权归甲公司。”丙公司依法参加竞买,以1000万元竞买成功。甲公司将从子公司筹得的1000万元交给丙公司,丙公司将这1000万元交给了法院。法院依据竞拍结果制作民事裁定书,甲公司据此将房产过户给丙公司。
法院裁定书下达次日,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约:“甲公司把房产出卖给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400万元。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丁公司应先付给甲公司400万元,尾款待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之后支付。甲公司如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之内不能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则丁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700万元,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次日,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丙公司以150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戊公司,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丁公司见状,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首付款的义务,并请求甲公司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甲公司则要求丁公司按约定支付400万元房产购置首付款。鉴于各方僵持不下,半年后,丙公司索性把房产过户给戊公司,并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经查,在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合同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不大。
问题:
1.乙公司以其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为甲公司的贷款设立的抵押是否成立?为什么?
2.某银行是否必须先实现甲公司的房产的抵押权,后实现乙公司的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的抵押权?为什么?
3.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的备忘录效力如何?为什么?
4.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5.丁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的义务?为什么?
6.丁公司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在自己未支付400万首付款的情况下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为什么?
7.丁公司能否解除房产买卖合同?为什么?
8.丙公司能否以自己不是合同的真正当事人为由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
9.甲公司可否请求法院减少违约金数额?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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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五、(本题19分)
案情:甲公司职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为报复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儿子江乙(17岁),唆使江乙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认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黎某赔偿损失,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诉讼中,黎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江乙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问题:
1.王某、江甲、江乙是否为本案当事人?各是什么诉讼地位?为什么?
2.原告甲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公司制作的王某办公室损坏设备登记表、对损坏设备拍摄的照片、律师尚某调查江乙的录音资料。上述材料能否作为本案证据?如果能,分别属于法律规定的何种证据?
3.甲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委托律师尚某代理诉讼的授权委托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字样,尚某根据此授权可以行使哪些诉讼权利?为什么?
4.一审法院对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依法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5.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黎某解决甲公司拖欠工资问题的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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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六、(本题22分)
案情:经工商局核准,甲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木材切片加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乙公司供应加工木材1万吨。不久,省林业局致函甲公司,告知按照本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新建木材加工企业必须经省林业局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后,方能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登记,违者将受到处罚。1个月后,省林业局以甲公司无证加工木材为由没收其加工的全部木片,并处以30万元罚款。期间,省林业公安局曾传唤甲公司人员李某到公安局询问该公司木材加工情况。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省林业局的处罚决定。
因甲公司停产,无法履行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乙公司要求支付货款并赔偿损失,甲公司表示无力支付和赔偿,乙公司向当地公安局报案。2010年10月8日,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刑事拘留,1个月后,张某被批捕。2011年4月1日,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被释放。张某遂向乙公司所在地公安局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公安局以未经确认程序为由拒绝张某请求。张某又向检察院提出赔偿请求,检察院以本案应当适用修正前的《国家赔偿法》,此种情形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为由拒绝张某请求。
问题:
1.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何确定本案的地域管辖?
2.对省林业局的处罚决定,乙公司是否有原告资格?为什么?
3.甲公司对省林业局的致函能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省林业公安局对李某的传唤能否成为本案的审理对象?为什么?李某能否成为传唤对象?为什么?
5.省林业局要求甲公司办理的木材加工许可证属于何种性质的许可?地方性法规是否有权创设?
6.对张某被羁押是否应当给予国家赔偿?为什么?
7.公安局拒绝赔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8.检察院拒绝赔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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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七、(本题26分)
材料:2007年以来,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造成了深刻影响,面对法院执行中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下降、信用降低、执行和解难度增大等新情况、新问题,最高法院在《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在金融危机冲击下,为企业和市场提供司法服务,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三保’方针的贯彻落实提供司法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例一:2007年8月,同升市法院判决张某偿还同升市外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称“外贸公司”)2亿元人民币。近1年时间,张某未按时履行义务,且下落不明。外贸公司遂向同升市法院申请执行。
同升市法院执行法官李某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张某除一些变现难度大且价值不高的财产外,尚持有上市股票ZX科技3000万股,遂进行了查封。当时股票的市值每股仅3元多,如抛售可得9000余万元。李法官综合分析市场大势,认为ZX科技不仅近期会有送股,而且还有上涨可能,主张股票升值后择机出售。李法官的这一想法得到了同升市法院及其上级法院的一致支持,也取得了外贸公司的同意。
此后1年多时间,ZX科技先后2次送股,被查封的股票数量达到了4000多万股,股值上涨到7元多。李法官请示法院领导后,速与证券公司营业部交涉以当时市场价格强制卖出股票,所得钱款足以支付被执行人张某所欠本金及利息。
例二:2007年6月,中都市法院陆续受理了湘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湘妃公司”)等单位申请执行太平洋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称“太平洋公司”)10余起欠款纠纷案,标的约2000万元。执行法官张某查明,太平洋公司主业是水族馆,因经营不善已歇业,除剩有4年期的水族馆经营使用权外,已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张法官经过对水族馆项目前景谨慎评估后,经请示法院领导,决定在经营使用权上想办法,敦促被执行人寻找新的投资合作人,盘活资产。张法官主动找到最大债权人湘妃公司,经细致工作,使其接受水族馆资产及其经营使用权,以抵偿该公司的1500余万元债权。同时,湘妃公司另行支付部分款项给法院,由法院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经张法官努力,还为太平洋公司找到一家私营企业注入资金,使太平洋公司重新焕发了生机。
此外,一些地方法院在执行中还采取了“债权入股”或“债转股”等灵活执行措施,社会上形象地将此表述为“放水养鱼让鱼活”。但对于执行法官涉入股市、推动企业运作等做法,网上时有质疑,法院内部也不无疑虑。
问题:
1.从正确把握案件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效统一的角度,评价法院(法官)在案件执行中的上述做法。
2.结合法理学和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原则,对案件执行中的上述做法进行分析。
答题要求:
1.运用法理学及部门法知识作答;
2.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说理充分,层次清晰,文字通畅;
3.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4.请按提问顺序分别作答,总字数不少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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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一、(本题20分)
A市甲医院于2004年4月5日向B市乙公司发出一份传真,要求以1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订购乙公司生产的一套精密医疗设备。4月10日,乙公司电话通知甲医院同意以该价格出售该设备,并于当天向甲医院寄出一份乙公司已签字的合同。4月13日,甲医院收到合同后在合同上签字,并于当天寄回乙公司。4月16日,乙公司收到甲医院寄回的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公司必须于6月1日前将该套精密医疗设备在B市交付给甲医院,甲医院于货到后付款,但由于甲医院对B市不熟悉,由乙公司帮助甲医院在B市寻找一家运输公司将设备运回A市。随后,乙公司与B市的丙运输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该套设备运至A市,货运到后由甲医院支付运输费。合同签订后,乙公司经调查发现甲医院经营状况恶化,没有资金来支付货款,遂决定暂缓发货,并通知甲医院,要求甲医院为合同货款提供担保,否则将解除合同。甲医院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双方又签订了一份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约定:甲医院以医院所有的刚建成尚未入住的一套职工宿舍楼作为抵押,由于这套职工宿舍楼价值不到1000万元,甲医院另以其所有的5辆救护车作为抵押。双方去相关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签订并登记后,乙公司便将该医疗设备交付丙运输公司,由丙公司运往甲医院。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1奔滓皆河胍夜司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是什么?
2币夜司要求甲医院为货款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3奔滓皆河胍夜司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4奔偕杓滓皆何蘖χЦ痘蹩睿乙公司要求行使抵押权,能否要求对甲医院职工宿舍楼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行使抵押权?
5奔偕璞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遇上山洪暴发,导致该套精密医疗设备毁损,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6痹谏鲜銮樾沃校丙运输公司能否要求甲医院支付其运输费?
7奔偕璞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司机疲劳驾驶,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该套精密医疗设备毁损,谁有权要求丙运输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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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二、(本题25分)
赵女士带着自己的9岁的儿子到时代商场购物。在进入商场购物的过程中,赵女士的儿子要上洗手间,于是赵女士给他指明了方向,让他自己去,自己还要购物。孩子到商场洗手间后,由于行动匆忙,而且地面比较光滑,摔倒在地,额头和膝盖等处磕伤了。赵女士购完物,不见儿子过来,遂去洗手间寻找儿子,在外面即听到孩子的哭泣声,知道他可能摔倒了,便请其他顾客将儿子扶出来,随后将他送往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300元。赵女士在该商场购买了高压锅一个,玻璃钢茶杯两个和其他一些日常生活用品。第二天,赵女士不慎将一个玻璃钢茶杯碰掉,茶杯摔碎,赵女士奇怪了,因为正常情况下,这种杯子从这个高度落下,不会摔碎,欲行索赔,又觉得事不大,便放弃这个念头了。购买高压锅一年后,赵女士在一次使用高压锅的过程中,该锅突然爆炸,伤及赵女士的面部,当时赵女士血流满面,经及时到医院治疗,花费医药费3000元,而且伤愈后,赵女士脸上落下一个约1寸长的伤疤。伤愈后,赵女士找时代商场索赔,时代商场告知,此锅为天鹰厂生产,而且该锅还在该厂确定的质保期五年之内,应由天鹰厂承担赔偿责任。赵女士遂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自己的权利。
问题:
1笔贝商场对赵女士儿子的人身损害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若承担责任,则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2比粽耘士起诉时代商场要求赔偿人身损害,一并要求商场赔偿玻璃钢茶杯的损失,法院能否支持?为什么?
3闭耘士何时起诉请求商场或天鹰厂承担产品责任,其主张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4闭耘士能否在向法院起诉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其诉讼请求?
5笔贝商场就高压锅给赵女士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后,法律效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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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三、(本题15分)
甲为了骗取保险金,花1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通过在某国有保险公司担任业务员的好友乙经办,向该保险公司谎报轿车价值为20万元,投保车辆盗抢、毁损险。之后,甲找中学生丙(男,15岁),给丙5000元报酬,请丙将停在甲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丙问为什么,甲说那是邻居的车,要烧掉报复邻居。丙说没问题,10天以内解决。丙拿钱带上同学丁(男,15岁)一起吃喝、上网吧。丁问丙哪来的许多钱,丙告以实情,并请丁帮忙,丁答应,并搞来一大瓶汽油放在丙家,准备点火用。
此间,甲担心轿车离自己家太近,烧车会烧到自家和邻居的房屋,就打电话告诉丙放弃烧车,并让丙将5000元钱退回。丙已将钱花去大半,无法偿还,听后十分着急,一边答应停止行动,过几天退钱,一边通知丁就在当晚行动。丁答应,约定当晚在烧车地点汇合。晚上,丙带上汽油瓶到烧车地点,丁因害怕未去。丙久等丁未果,遂决定单独行动。丙将汽油泼到车上,点火烧车,然后躲在一边察看动静。丙见火越烧越大,十分害怕,急忙打电话报火警,并急叫附近四邻灭火。由于丙报警、喊人救火及时,仅烧毁轿车、烤糊了临近该轿车的几间房屋的门窗和屋檐,未造成其他后果。
事后,甲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派乙核定险损事故。乙明知甲虚报保险标的价值、恶意制造了这起保险事故,但考虑是朋友关系,还是给其出具了保险事故评估证明,致使保险公司全额赔付甲20万元保险金。
案发后,乙在审讯期间主动交代:在3个月前曾利用职务上便利虚构一起车险事故,从本公司骗领到5万元赔款,据为己有。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1奔住⒁摇⒈各构成何罪或何罪的共犯?
2倍>男形是何种犯罪形态(既遂、未遂、预备、中止)?并简要说明理由。
3备据本案给出的事实,指出哪些被告人具有何种法定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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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四、(本题20分)
1996年10月15日,某市卫生防疫站的执法人员到糕点加工个体户张某的糕点加工房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发现有多处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如工作人员操作时未穿戴工作衣帽等。对此,卫生防疫站的工作人员作了食品卫生检查记录,并提出"限3天改进,罚款人民币300元"的处理意见,张某当场签了字。工作人员当天扣留了张某的卫生许可证。10月18日,卫生防疫站对张某作出了第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天送达张某。张在10月19日向市卫生防疫站缴纳罚款300元。两天后,卫生防疫站派人到张某的糕点加工房进行检查,仍认为不符合要求,卫生许可证仍未发还给张某,要求张某2天内改进。10月24日,卫生防疫站再次派人到张某的加工房去检查时,发现张某的加工房上锁,便派人通知张某第二天同去加工房检查改进情况,张以"没有时间"拒绝前往。而且张某认为市卫生防疫站的行政处罚对事实的认定不准确,处罚过重,扣留卫生许可证没有法律依据,于是向直接主管市卫生防疫站的市卫生局申请复议,要求撤销卫生防疫站的行政处罚决定,退还罚款,赔偿因扣留卫生许可证而造成的损失。但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
请回答:
1蔽郎防疫站有无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为什么?
2闭拍扯晕郎防疫站的处罚行为不服时应向谁申请复议?
3比粽拍程崞鹚咚希则应以谁为被告?
4本莶椋扣留张某卫生许可证的法律依据是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一个立法文件,则该扣留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5北景钢姓拍晨煞褚求举行听证?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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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五、(本题35分)
2000年8月16日晚8点,上海有线电视台戏剧频道《闪亮时分》栏目播放了专题节目《共和国之歌--献给人民功臣》,该节目内容主要是介绍上海411医院院长章某等5位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的事迹。节目不仅有对411医院院长章某的事迹介绍,还有相当一部分内容是介绍其诊疗方法和疗效,画面上还三次出现411医院名称的特写镜头。反映的信息既有医务人员工作事迹的介绍,又有医务人员医术和医疗专长的介绍。原告彭学纯于2000年12月向被告工商局投诉称,因为看了该节目,其妻于2000年8月21日住进了411医院进行治疗,29天后死亡。彭学纯认为,该节目系违法医疗广告,故要求工商局进行查处。对此,工商局口头答复该节目不属于广告,不同意立案查处。故彭学纯起诉要求工商局履行法定职责,查处电视台播出该医院违法广告的行为。
(1) 该案中的记录片究竟是不是医疗广告?
(2) 该案被告究竟是不是行政不作为?
(3) 从该案来探讨行政裁量权应该如何行使?
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2条第2款对"医疗广告"的描述是这样的:医疗广告,是指医疗机构通过一定媒介或者形式,向社会或者公众宣传其运用科学技术诊疗疾病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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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六、(本题35分)
在法律实践中,什么是"案件事实"、"案件事实"与一般生活事实有什么区别、如何确定"案件事实"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请你围绕"案件事实"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与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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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一、(本题10分)
案情:乙公司欠甲公司200万元,甲公司欠丙公司180万元,丁公司欠乙公司200万元。现乙、丁两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向甲公司清偿乙公司的200万元债务,乙、丁间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该协议经甲公司同意。后甲公司又与丙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向丙公司清偿200万元,甲、丙间的180万元债权债务消灭。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乙、丁间协议的性质是什么?该协议是否生效?
2.甲、丙间协议的性质是什么?丙公司因此获利20万元,是否违法?若甲公司未将此事通知丁公司,该协议是否已生效?
3.若甲公司未将此事通知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为清偿,甲公司接受,该种清偿是否有效?此时应如何救济丙公司?
4.若甲公司已通知丁公司,但丁公司忘记此事,仍向甲公司为清偿,甲公司接受,该种清偿是否有效?此时应如何救济丙公司?甲、丁间为何种法律关系?
5.如果丁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丙公司能否要求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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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二、(本题15分)
案情:某市退休职工刘某欲办一个制砖厂,但缺乏资金。经别人介绍,与蒋某相识。1997年10月20日双方达成借款协议,协议规定借款金额8万元人民币,期限6个月,利息2分。蒋某担心将来刘某所办的砖厂经营不好,出现亏损无法还债,就要求将刘某所有的正在运营的"拉达"牌出租汽车一辆以及刘某家中的贵重电器进口彩电和冰箱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这部分关于抵押的内容也写入合同中,双方在合同上签字,蒋某于合同签订当天去银行取出8万元交于刘某。但事后双方未能去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蒋某的家人认为刘某抵押的汽车、彩电、冰箱均使用过,实际价值远不值8万元,此借款风险太大,蒋某遂于同年11月25日要求刘某补充抵押。刘某求助于其外甥王某,请求王某给想办法,王某同意以其所有的正在营运的日本"尼桑"牌出租小轿车为抵押物抵押给蒋志刚。王某与蒋某订立了抵押合同,双方约定如果刘某到期不能归还向蒋某借的8万元及利息,可将王某所有的"尼桑"牌小轿车变卖,所得款项偿还蒋某。此抵押合同为原合同的补充内容。第二天,王某和蒋某带着协议及有关王某的汽车证明去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了抵押物登记。
后来,刘某的砖厂由于所生产的砖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被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工商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勒令停止生产,并随即被吊销营业执照。这期间,刘某已欠下近十万元的债务。为偿付外债,刘某将自己的"拉达"牌小汽车以3万元的价格出卖给欲经营出租车业务的张某,双方依法签订了转让协议,张某已付车款给刘某,双方到当地车辆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公路管理部门办理完一切汽车过户手续。刘某也将家中值钱电器卖掉以偿外债,其中彩电、冰箱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邻居赵强,款项已付,电器也已支付。在此期间,王某的"尼桑"小轿车一日因雪天路滑,被别的汽车撞毁,车辆报废。保险公司调查取证确认为保险责任,赔偿给王某保险金5万元。
1999年4月20日,借款协议到期,蒋某要求刘某偿还借款及利息,未果。以后多次索债,也未得到偿还。并得知刘某已将抵押物转让,王某汽车撞毁,于是蒋某诉至法院。
问题:
1.对刘某所有的"拉达"牌出租汽车设定的抵押是否有效成立?
2.对刘某所有的彩电、冰箱设定的抵押是否有效成立?
3.刘某将"拉达"牌汽车、彩电、冰箱分别出卖给他人后,蒋某能否对这些财产进行变卖、优先受偿从而实现抵押权?
4.对王某所有的"尼桑"牌小轿车设定的抵押是否有效成立?
5.王某的"尼桑"牌小轿车被撞毁并取得保险金赔偿后,蒋某可主张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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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三、(本题18分)
案情:赵某(男,1983年8月8日生)游手好闲,讲究享乐,为了让经商的父亲多给一些钱用而费尽心机。2000年7月7日,赵某让钱某(男,1983年6月6日生)给自己的父亲打电话,谎称自己被警察抓走了。钱某问为什么要撒谎,赵某说:"这不关你的事!"钱某给赵某的父亲打了电话。接着,赵某于当日半夜拿菜刀将自己的左手小指齐指甲根部剁下,然后跑到医院包扎。第二天早晨,赵让孙某(男,1983年5月5日生)把装有半截手指的信封送到赵家楼下的食杂店,委托店主交给赵的父亲。中午,孙某按赵某的旨意给赵某的父亲打电话:"你的儿子已经被我们绑架了,拿50万元来赎人,否则你儿子便没命了。"赵某的父亲立即报案,公安机关将赵某、钱某、孙某抓获。赵某在被拘留期间,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另一犯罪事实:赵某于1999年4月4日,在盗窃了李某家5000元现金后,为了毁灭罪证而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钱某在被拘留期间也主动交代自己曾于1999年3月3日参与一起绑架案,分得赎金3000元。孙某在被拘留期间,检举、揭发了周某的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问题:
1.本案中的赵某、钱某、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2.哪些人各具有哪些法定的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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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四、(本题15分)
案情:望乡电池厂是国有企业,经批准进行股份制试点。其试点方案如下:
1.以本厂作为独家发起人,采用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公司。
2.采用原厂消灭、部分改组方式,即将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和非主要生产经营性资本由新成立的实业公司管理。
3.股份公司中,预计股本总额为5亿元,发起人股东占总股本的80%(含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资产占总股本的24%部分),向社会募集股份,占总股东的20%。
4.如果本厂获得上述股票计划额度,并经有关审批机关评审通过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其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票面金额将确定为2元人民币,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票面金额将确定为1元人民币。根据企业设立情况和市盈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价格每股确定为3.4元人民币。
问题:
1.望乡电池厂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部分是否合法?为什么?
2.对于望乡电池厂作为独家发起人,采用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是否合法?为什么?
3.股份公司拟设置的股份结构中,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额比例为20%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上市的股份结构条件,为什么?
4.股份公司拟发行的股票因发起人和其他认购人不同而确定不同的票面金额是否合法?为什么?
5.股份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每股确定为3.4元人民币是否合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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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五、(本题17分)
案情:A县甲借给B县乙10万元,B县乙借给C县丙20万元,此两项借款均已届还款期限,甲急于用款,但经调查了解乙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乙向丙索还欠款,乙置之不理。
问题:
1.在已知乙无力还款的情况下,甲欲实现债权,可行使何种权利?
2.甲基于第1问中所指的权利,如果提起诉讼,如何确定乙和丙的诉讼地位?
3.甲提起第2问中所指的诉讼,什么地方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4.假设甲提起第2问中所指的诉讼,法院受理后,D县丁又提出乙欠其5万元贷款,到期无力归还,因此,丁采取与甲同样的实现债权的方式,向该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法院对甲和丁各自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并审理,甲和丁在民事诉讼上是什么关系?
5.假设甲提起第2问中所指的诉讼,但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与丙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法院是否应当受理起诉?为什么?
6.假设甲提起第2问中所指的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得知乙与丙之间的借贷关系存在争议,并根据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正在进行仲裁,法院对甲提起的诉讼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7.假设出现第4问所述的情况,一审法院判决支持甲和丁的诉讼请求,丙提起上诉,在第二审程序中甲又向法院提出乙除欠其10万元借款外,还拖欠货款8万元,请求采取同样的诉讼方式实现这一债权,从程序上看,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这一诉讼请求?
8.假设在第二审程序中,二审法院发现本案一审的审判长是原告人甲的前妻,未进行回避,二审法院可以作何程序上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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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六、(本题25分)
案情:甲男与乙男于2004年7月28日共谋入室抢劫某中学暑假留守女教师丙的财物。7月30日晚,乙在该中学校园外望风,甲翻院墙进入校园内。甲持水果刀闯入丙居住的房间后,发现房间内除有简易书桌、单人床、炊具、餐具外,没有其他贵重财物,便以水果刀相威胁,喝令丙摘下手表(价值2100元)给自己。丙一边摘手表一边说:"我是老师,不能没有手表。你拿走其他东西都可以,只要不抢走我的手表就行。"甲立即将刀装入自己的口袋,然后对丙说:"好吧,我不抢你的手表,也不拿走其他东西,让我看看你脱光衣服的样子我就走。"丙不同意,甲又以刀相威胁,逼迫丙脱光衣服,丙一边顺手将已摘下的手表放在桌子上,一边流着泪脱完衣服。甲不顾丙的反抗强行摸了丙的乳房后对丙说:"好吧,你可以穿上衣服了。"在丙背对着甲穿衣服时,甲乘机将丙放在桌上的手表拿走。甲逃出校园后与乙碰头,乙问抢了什么东西,甲说就抢了一只手表。甲将手表交给乙出卖,乙以1000元价格卖给他人后,甲与乙各分得500元。
请根据刑法规定与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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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七、(本题25分)
案情:某省一个死刑犯在上诉期间看到了一则新闻,新闻的内容是一个高中生不幸患上了肾衰竭急需换肾,该死刑犯就主动提出捐献器官。他提出来这个请求之后,医院帮助做了比对,非常符合,各方面条件都非常好,但是在准备捐献的过程中当地高级人民法院却通知不能做器官移植,理由是被告人动机不纯,这就引发了争议。
请你对此事发表自己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 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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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八、(本题25分)
案情:2003 年2 月17 日下午,河北游戏玩家李宏晨登陆"红月"游戏时意外发现,仓库里的所有装备不翼而飞,其是包括3个头盔、1个战甲、2个靴子等虚拟物品,而丢失这些装备意味着游戏很难继续进行。向警方报警,但警方以技术力量不足为由拒绝立案。后经查证,2003 年2 月17 日12 时55 分左右,这些装备是被一个叫ShUillu0011 的玩家盗走了,李找游戏经营商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交涉,但该公司拒绝将盗窃装备者Shuiliu0011 的真实资料交给李,无奈之下,李以游戏运营商侵犯了他的私人财产为由把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提出1 万元的精神赔偿请求。北极冰公司在法庭上不同意赔偿请求,他们认为李宏晨没有证据证明装备是被盗走的,另外虚拟物品的赔偿标准缺乏法律依据。请就网络虚拟财产发表你自己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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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一、本题(12分)
案情:某个体户孟某平日在朋友中被称为"认识人多,路子野、能量大"。
1999年6月某日,孟某的朋友齐某找到孟某,称其子当年参加中考想进重点高中,但考试成绩很不理想,想请孟某找人帮帮忙。孟某说:"帮忙不成问题,可是现在……,你也知道!"齐某当即表示钱的事不成问题,只要孩子能进某重点高中花多少钱都愿意。于是孟某带着齐某找到平日关系不错的某市土地管理局局长金某,说明来意,并暗示事成之后必有重谢。金某遂答应下来。数日后,金某借故设宴,招待该市招生办公室主任高某,在席间金某提出齐某儿子入学一事,高某表示此事违反规定不好办。金某大怒:"办事情要想想退路。"高某回去后考虑到本单位职工宿舍建设用地正在土地管理局审批,遂指令某重点中学接受齐某的儿子入学。事后齐某给金某送去了现金2万元,金某推辞一番后,全数收下。问:
(1)孟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不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如果构成犯罪,请说明构成什么罪并说明理由。
(2)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不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如果构成犯罪,请说明构成什么罪并说明理由。
(3)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不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如果构成犯罪,请说明构成什么罪,并说明理由。
(4)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不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如果构成犯罪,请说明构成什么罪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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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二、(本题15分)
案情:2004年5月23日,商人李某到素以安全著称的"大富豪"酒店住宿,下台阶时不慎摔倒,扭伤了脚踝,花去医疗费500元。经查,酒店的楼梯安检合格,但李某认为如果配置更人性化一点,他可能就不会摔倒。
当晚,李某又在"大富豪"酒店客房里遭仇人甲毒打,致成重伤。警方事后从酒店的安全监视系统记录资料中发现,凶手甲在入室作案前,曾尾随李某在短时间内多次上下电梯,但酒店保安人员无一人上前对形迹可疑的嫌疑人进行盘查;李某也曾接到甲的电话,但认为酒店安全,甲不敢找到这里,就没有告诉酒店保安。事后犯罪嫌疑人甲被抓获,但只有财产5000多元可供赔偿。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酒店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等30万元,酒店拒绝赔偿。
问题:
1.李某扭伤脚的医疗费如何承担?为什么?
2.李某可否要求"大富豪"酒店赔偿其受重伤的医疗费等全部30万元?为什么?
3.李某要求"大富豪"酒店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4.法院如何确定本案的被告?能否将酒店直接负责的保安列为被告?为什么?
5.假如甲能够完全承担赔偿责任,甲承担后能否向酒店追偿?为什么?
6."大富豪"酒店承担赔偿责任后,能否向甲追偿?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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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三、(本题15分)
案情:甲公司与龙某签订一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各出资200万元,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以其土地使用权出资,龙某以现金和专利技术出资(双方出资物已经验资);龙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亏损按出资比例分担。双方拟定的公司章程未对如何承担公司亏损作出规定,其他内容与投资合同内容一致。乙公司经工商登记后,在甲公司用以出资的土地上生产经营,但甲公司未将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
2000年3月,乙公司向丙银行借款200万元,甲公司以自己名义用上述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担保。同年4月,甲公司提出退出乙公司,龙某书面表示同意。2003年8月,法院判决乙公司偿还丙银行上述货款本息共240万元,并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时,乙公司已资不抵债,净亏损180万元。另查明,龙某在公司成立后将120万元注册资金转出,替朋友偿还债务。
基于上述情况,丙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要求甲公司和龙某对乙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甲公司认为,自己为担保行为时,土地属乙公司所有,故其抵押行为应无效,且甲公司已于货款后1个月退出了乙公司,因此,其对240万元贷款本息不应承担责任;另外乙公司注册资金中的120万元被龙某占用,龙某应退出120万元的一半给甲公司。龙某则认为,乙公司成立时甲公司投资不到位,故乙公司成立无效,乙公司的亏损应由甲公司按投资合同约定承担一半。
问题:
1.甲公司的抵押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乙公司的成立是否有效?为什么?
3.甲公司认为其已退出乙公司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4.甲公司可否要求龙某退还其占用的120万元中的60万元?为什么?
5.甲公司应否承担乙公司亏损的一半?为什么?
6.乙公司、甲公司和龙某对丙银行的债务各应如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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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四、(本题16分)
案情:位于某市甲区的天南公司与位于乙区的海北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海北公司承建天南公司位于丙区的新办公楼,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新办公楼施工过程中,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工程增加工作量、工程进度款等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在交涉过程中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将争议提交某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其后天南公司考虑到多种因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判决解除合同。
法院在不知道双方曾约定仲裁的情况下受理了本案,海北公司进行了答辩,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在一审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法院裁定被告停止施工,法院未予准许。开庭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会谈录音带和会议纪要,主张原合同已经变更。被告质证时表示,对方在会谈时进行录音未征得本方同意,被告事先不知道原告进行了录音,而会议纪要则无被告方人员的签字,故均不予认可。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认为一审判决错误,提出上诉,并称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法院对本案无诉讼管辖权。
二审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在二审过程中,海北公司见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本公司的主张,又向二审法院提出反诉,请求天南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天南公司考虑到二审可能败诉,故提请调解,为了达成协议,表示认可部分工程新增加的工作量。后因调解不成,天南公司又表示对已认可增加的工作量不予认可。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问题:
1.何地法院对本案具有诉讼管辖权?
2.假设本案起诉前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争议,可以通过何种途径加以解决?
3.一审法院未依原告请求裁定被告停工是否正确?为什么?
4.双方的会谈录音带和会议纪要可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为什么?
5.原告关于管辖权的上诉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6.假设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可以如何处理?
7.对于海北公司提出的反诉,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什么?
8.天南公司已经认可增加的工作量,法院在判决中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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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五、(本题12分)
某县人民检察院经群众举报,于2001年7月6日作出决定,以贪污、受贿嫌疑将某国有企业总经理乔某逮捕,并于7月26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1年8月16日,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决乔某有期徒刑8年。乔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01年9月2日作出撤销原判、宣告乔某无罪的终审判决。2003年7月12日,乔某以对其错误逮捕、判决为由,向县人民检察院请求赔偿,请求赔偿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误工损失,即乔某2个月工资损失7000元,以及刑事诉讼费用、精神损害费共计5万元,并要求为其恢复名誉。请回答:
(1)乔某是否超过了赔偿请求期限,为什么?
(2)乔某向县人民检察院请求赔偿,请求对象是否正确,为什么?
(3)乔某的赔偿请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4)设县检察院2003年9月15日也未答复乔某的赔偿请求,则乔某可寻求哪些权利救济?
(5)设乔某申请法院的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则赔偿委员会作出的第一次决定的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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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六、(本题20分)
某市发生了一起爆炸案。公安局经立案、侦查,认为陈某、关某具有重大嫌疑。遂于2002年8月16日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关某拘留,于当年8月25日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侦 查终结后,公安局于当年10月15日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市检察院根据书面材料,认为证据不足,就直接于当年11月12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当年12月20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某市人民检察院于次年2月20日,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被告人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某、关某爆炸一案依法开庭审判,于月3月25日判决陈某犯爆炸罪,判处无期徒刑;关某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当庭宣告判决后,市中级法院将判决书于4月1日送达了当事人以及支持公诉的某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关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市中级法院于判决书送达后第3天将被告人关某交付执行。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李某未与陈某交换意见,为了维护被告人陈某的合法权益,以量刑过重为由直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害人马某以对被告人陈某量刑过轻为由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受辩护人和被害人提出的上诉后,要求市中级法院将与原审被告人陈某有关的诉讼材料予以移交,同时将对被告人关某的判决交付执行。省高级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书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对上诉人陈某犯罪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量刑过轻,遂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陈某犯爆炸罪成立,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问: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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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七、(本题10分)
张路住甲市东城区,刘德住甲市西城区,二人同系甲市曙光机械厂工人。两人于2004年2月18日在甲市南城区发生口角,并相互扭打,刘德将张路打成轻伤,张路住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4500元。经厂领导调解,二人达成如下协议:"刘德于2004年3月底前赔偿张路医药费3000元整,并向张路赔礼道歉。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提交本省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事后,刘德下岗,失去工资收入,未能按期履行赔偿义务,也未公开赔礼道歉。张路以伤害赔偿为由,于2004年5月向甲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德赔偿医药费30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受理了本案。刘德认为本案打架地点在南城区,二人所在工厂在北城区,同时双方已订立仲裁协议,西城区人民法院无权受理,故提出管辖异议。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刘德的管辖异议成立,以(2004)西民初字第87号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张路对此裁定表示不服。
此时,如果你是张路的代理律师,请代写一份行使诉讼权利的诉讼文书。
要求:
1.选择的法律文书要正确。
2.格式正确,事项齐全。
3.请求合法有据。
4.文字通顺、简练,无语法错误及错别字。
5.不得署应考人员姓名,否则本试卷不得分。 第四部分:论述题(本部分共2题,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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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八、(本题25分)
一日,某地一男青年走进一家医院,要求医生切除他的左肾,并请求医院将该肾卖给出价最高的买家,他愿意给医院提成20%。经交谈,医生了解到,该青年生活比较困难,一家 五口常年居住在不足30平米的平房里,至今连个对象都没有。因此,他想通过卖肾买房,摆脱贫困。医生拒绝了男青年的请求,但该青年又表示他属于自愿出售,终究会有买家的,他会到其他地方碰碰运气。
请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达准确;
3.字数不少于500字。 九、(本题25分)
案情:被告人陈晓,男,1945年5月16日出生,原中国电子物资公司安徽公司总经理。
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于1998年5月25日以陈晓犯有受贿罪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公诉。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
1991年3月16日,中国电子物资公司安徽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公司)以中电皖物办字(91)022号文正式颁发职代会原则通过的以经济责任制为主的各项管理制度,该文件从1991年元月1日起施行。其中《经济责任制奖惩办法》规定,能源化工处等驻外机构以上年的经济效益为基础,确定上缴利润基数,超额部分按比例提成。1991年5月28日,安徽公司以中电皖物办字(91)058号文颁发了《关于驻外机构经营事务中有关暂行规定的修改、补充规定的通知》,确定能源化工处1991年经济指标为提奖利润基数10万元,计划利润指标30万元,费用指标5.5%。完成基数利润,可按人均4.5个月/年工资提取奖金,完不成不得奖。超基数部分按3%提奖,超计划利润部分按5%提奖,并按规定实行奖金税控制。庐海实业有限公司的经营收入与各项费用支出做到收支平衡,如有利润,可以从中提20%作为奖金基金。1992年初,上述两个文件继续施行。1992年元月1日,安徽公司下发(92)015号文《关于珠海经济特区庐海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庐海公司由能源化工处承包经营。1992年4月6日,安徽公司能源化工处处长兼庐海实业有限公司经理李剑峰向总经理陈晓递交书面报告,提出一个新的经营方案。李剑峰在报告中提出:国内市场疲软,竞争激烈,原油进口成本提高,各个环节成本加大,业务难以开展。应该调整经营结构及分配结构。目前国内大气候很好,中央"92、2号文件"的下达,更有利于今后经济工作的开展。中央提出改革要"胆子更大一些,步子要更快一些","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建议能源化工处每年完成纯利润80-100万元,在80-100万元以内报销有关业务费,标准按公司有关文件,在4%-7%之间。庐海实业有限公司每年完成纯利润20万元,有关业务费在20万元内按一定比例开支。对于完成上述两边基数后,所获纯利润按3∶7分成。在安徽公司对庐海公司的统一管理上,建议每半年或一年对其进行一次审议。随后,陈晓召集党委书记徐德臣、财务处长、党委委员吴金明及李剑峰进行研究,决定对能源化工处实施新的奖励办法。1992年5月2日下发实施中电皖物办字(92)049号文件《关于能源化工处庐海实业有限公司试行新的奖励办法的通知》(试行),文件仅发至财务处、能源化工处、庐海公司、陈晓、徐德臣处。该文件规定,能源化工处1992年利润基数为30万元,计划利润为100万元。庐海实业有限公司确保实现利润20万元,超过利润20万元以上部分实行3:7分成,70%作为公司利润上交,30%作为业务费和奖金分成由承包人支配。能源化工处达到100万元利润以上的部分视为庐海公司实现的利润。1992年,李剑峰按该文件规定,从公司提取超额分成利润21.1777万元,并由其个人支配。
能源化工处是安徽公司唯一经营进口原油业务的部门。被告人陈晓于1992年、1993年以公司名义两次与安徽省计划委员会联系拨要进口原油配额。1992年11月获得配额2.5万吨,1993年获得配额4万吨,全部交由李剑峰所在的能源化工处经营。
1992年、1993年,被告人陈晓分管公司财务处。李剑峰所在的能源化工处经营原油业务自筹的资金经常被公司财务处为提高资金利用率调拨给公司其他急需资金的部门使用。李剑峰需要资金时,发现无资金可用,经常与财务处发生矛盾。陈晓多次予以协调。
1992年12月30日,安徽公司制定中电皖物财字(92)103号文《关于试行业务人员六项费用承包经营核算办法的报告》,要求对公司经营处室的"工资补贴、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和资金以及超期资金占用费"等六项费用试行承包经营办法。个人提取比例,超过利润基数部分,按30%提取。1993年利润基数先由公司下达到承包业务处,再由业务处分解到个人。确定能源化工处利润基数为120万元(包括珠海庐海公司上缴利润)。1993年5月28日,该报告经财政部驻安徽省合肥市财政局中央企业财政驻厂员组研究,同意试行1993年1年。1993年李剑峰按此规定提取超额分成利润160.1321万元,并由其个人支配。
1993年春节前的一天,李剑峰从其1992年提成款中拿出3万元现金,用信封装着,来到陈晓办公室交给陈晓,对陈说:"这是送给你的奖金",陈晓将款收下。
1993年下半年,被告人陈晓出差到珠海。一天,在庐海公司的办公室,陈晓及其妻李延琴与李剑峰一起闲聊。李延琴说珠海的房地产业有前途,要与李剑峰一道在珠海购置住房以求升值。李剑峰讲:"房子我不想买,你们买吧!"被告人陈晓说:"家里哪有这么多钱。"李剑峰听讲陈晓家里没钱,遂说:"这年我业务做得不错,估计有100多万元的提成,你们买房的钱我出"。1994年春节前的一天,李剑峰从其1993年提成款中拿出20万元现金,在陈晓办公室送给陈晓,陈晓将此款收下。春节后的一天,李剑峰拿出10万元现金和港币15万元现金送到陈晓家,陈晓收下此款。李延琴以自己名义从珠海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购买了珠海吉大区园林路5-3A住房一套,价值51.7822万元。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晓系由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任命的安徽公司总经理,是领导和管理国有企业公共事务的工作人员,其主持制定(92)049号文件,出发点是为了公司利益,是在邓小平南巡讲话的大气候下,对公司分配机制进行改革的一项尝试和试点,建立的是"公司得大头,个人得小头"的激励机制,不是为他人谋取利益。此文件的出台,没有经过由公司所有领导参加的经理办公会的讨论,且控制发文范围,在制定程序上不够完备。但鉴于安徽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被告人陈晓曾于1992年5月就此文件向原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总经理赵德海汇报,赵表示可以试试,同意承包三七分成,故对(92)049号文件的制定程序不能完全否定其合法有效。被告人陈晓主持制定(92)103号文件,协调李剑峰与财务处的矛盾,为李剑峰承包的能源化工处向省计委申请进口原油配额,是其正当的职务行为,不是为李剑峰谋取利益。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被告人陈晓主观上具有权钱交易的受贿故意。陈晓的行为在客观上给李剑峰带来一定的利益,李剑峰在事后向陈晓给付钱财表示感谢而陈晓予以收受,这是一种事后受财行为。故认定被告人陈晓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证据不足。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
1998年10月8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作出判决:本案证据不足,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被告人陈晓无罪。
宣判后,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于1998年10月21日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显系错判为由,提起抗诉。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合刑初字第44号刑事判决,发回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经重新审理查明:
被告人陈晓自1986年至1996年间任中国电子物资公司安徽公司总经理。1992年初,该公司已正式下达公司各部门承包经营方案,1992年4月,能源化工处处长兼庐海公司经理李剑峰向被告人陈晓递交书面报告,提出新的承包经营方案,建议超额利润实行3:7分成。被告人陈晓在没有通知公司其他领导的情况下,与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徐德臣(另案处理)、财务处长吴××及李剑峰四人研究李剑峰提出的建议,决定对李剑峰承包经营的能源化工处、庐海公司实行新的奖励办法,由被告人陈晓亲笔拟草,并会同徐德臣签发《关于能源化工处、庐海实业有限公司试行新的奖励办法》,以中电皖物办字(92)049号文件形式加以明确。该办法规定超额利润70%作为公司利润上缴,30%作为业务经费和奖金分成,并由承包人支配。发文范围仅限财务处、能源化工处、徐德臣及陈晓个人。1993年初,被告人陈晓在公司办公会上提出在全公司实行新的承包方案,主持制定中电皖物办字(93)019号《业务处室六项费用承包核算办法实施细则》,并经中企处审批执行。
另被告人陈晓在李剑峰承包经营期间,以公司总经理身份及公司名义于1992年11月、1993年5月向安徽省计划委员会申请拔要进口原油配额6.5万吨,交给李剑峰以解决其进口加工销售业务所需,并多次协调李剑峰与公司财务之间就资金流通、使用等方面的矛盾。
李剑峰依据中电皖物办字(92)049号、(93)019号文件规定于1992年提取超额利润提成21万余元,1993年提取超额利润提成160万余元。李剑峰为感谢陈晓为其制定的优惠政策及承包经营业务中给予的关照,于1993年春节前,送被告人陈晓人民币3万元,1994年春节前后又两次送给被告人陈晓人民币30万元、港币15万元。被告人陈晓收受李剑峰的钱款后,其妻李延琴利用此款在广东珠海市吉大园林花园购买房屋一套(价值人民币51万余元)。
问题:请你就本案所涉及到的"事后受财"问题谈谈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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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一、(本题18分)
案情:某施工单位包工头宋某(中国国籍)经营数年,收入颇丰,为达到出国观光的目的,遂向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送礼约2万余元,使其违规办理了出国手续。在开往甲国的我国国际列车上,途经乙国时,宋某因与同行的王某发生口角殴打了王某,致其轻伤。不久因宋某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将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使用,用细钢筋取代粗钢筋,造成其承建的一座礼堂坍塌,损失近200余万元。为逃避制裁,宋某找到任某公司经理的同乡金某商议对策,恰逢金某因倒卖许可证和走私文物等事发被公安机关追查,金某提出让宋某先到其在边境的一远亲家暂避。行前金某交给宋某2万元作路费,并请宋某将自己倒卖许可证和走私的凭据一并带走悄悄销毁。宋某走后,金某恐其难逃法网,遂命其表弟覃某带刘、黄二人(均系刑满释放人员)在途中将宋某干掉。覃闻言色变,说此举恐有杀身之虞,劝金某放弃。金某诡称只要将自己的一亲笔信带给刘、黄二人,并随其找宋某,不必覃某动手。覃某默许,于是金某当着覃某的面写了信,并给覃某3万元,打发覃某上路。覃某在途中将金某的信交给刘、黄二人,假说自己有急事,一切事情可与金某直接联络,遂于中途下车。刘、黄二人找到宋某,欲施毒手,经宋某苦苦哀求许以重金,遂放过宋某。刘、黄返回后谎称事毕,按事先约定各从金某处得"赏金1万元"。事后,金某发现宋某未死,便找到刘、黄,要求二人返还"赏金",刘、黄二人非但不给,还威胁金某,再各给二人一人50万元,否则便向公安机关告发金某。不得已,金某只得给了刘、黄100万元。后因人举报,本案案发。
问题:
1. 宋某的行为触犯了什么罪名?
2. 宋某所在的单位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构成何罪?如不构成,说明理由。
3. 针对宋某在国际列车上的行为,我国是否具有管辖权,如是,可根据何种原则进行管辖,为什么?如否,说明理由。
4. 如果宋某是我国某市卫生局干部,针对其在国际列车上的行为,是否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
5. 金某的行为触犯了什么罪名?
6. 覃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不构成,请说明理由;如构成犯罪,请说明理由。
7. 经宋某哀求并许以重金,刘、黄二人最终放过了宋某,问刘、黄二人的这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仅要求回答处罚原则)?
8. 刘、黄二人从金某处各取得1万元"赏金"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构成何罪?
9. 刘、黄二人以告发相威胁,要求金某给二人100万元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构成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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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二、(本题16分)
案情:A市的甲公司与B市的乙公司于2003年4月30日签订一份买卖电机的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电机5台,总价款30万元;定金7万元,合同签订时乙公司交付;甲公司于2003年5月30日前将货物送到乙公司,货到付款;若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之后,甲公司为履行合同,与丙公司签订了该种型号电机的买卖合同,交货时间为5月10日。5月30日,乙公司见甲公司未发货,就催促甲公司赶紧发货。甲公司便派业务员李某持甲公司的介绍信到丙公司催货,丙公司答复说他们指定型号的电机还在生产线上,近期不能完工。同时告诉李某,库房中有另一种型号的电机,性能同他们要求型号的电机差不多。李某便表示只要能尽早发货,发这种型号的电机也没问题。6月15日丙公司通过铁路发货,并将提货单交给李某。6月18日,甲公司将提货单交给乙公司,并要求乙公司立即付款。乙公司在验货时发现电机的型号同他们要求的电机有差别,便向甲公司提出退货,并要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14万元。甲公司迟迟未予以答复,乙公司遂将货物存入火车站的仓库,7月,火车站仓库遭雷击着火,5台电机全部被烧毁。
问题:
1. 丙公司交运的电机与合同要求的不符,应由谁对乙承担责任?为什么?
2. 甲公司能否要求丙公司承担其交货不符合约定的责任?为什么?
3. 若甲公司在交付电机前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其可以采取何种措施?
4. 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14万元,该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5. 电机全部报废的责任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6. 电机在火车站仓库被毁,火车站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7. 若乙公司在收到货后即将电机安装使用,因电机内部设计问题致使电机外部带电,造成乙公司一名职工触电身亡,对此,乙公司可以向谁请求赔偿?
8. 若乙公司在验收时发现电机不符合要求,但一直未将该情况通知甲公司,2年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该批货物的违约责任,该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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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三、(本题14分)
案情:2003年5月,A区建筑工程公司需要钢筋600吨,便与B区贸易公司达成协议,由贸易公司组织货源,并负责送货,每吨1800元。同年6月,贸易公司业务员刘某持盖有贸易公司公章的介绍信与C区钢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钢材公司向贸易公司提供600吨钢筋,每吨1700元,货到付款。一个月后,钢材公司委托该区运输公司将600吨钢材运到贸易公司,但此时贸易公司已被撤销。这时D区装饰公司声称与钢材公司有债务关系,而A区建筑公司认为钢材是贸易公司为其提供的,应属于其所有,于是运输公司将所运钢材分送装饰公司和建筑公司,两个单位各自接受了钢材300吨。当钢材公司分别向两家公司索取货款时,装饰公司和建筑公司各持理由拒绝给付,钢材公司无奈,于同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以装饰公司和建筑公司为共同被告,运输公司为第三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合议庭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便进行了两次调解,但双方争执较大,而未能达成协议。于是合议庭于9月3日开庭审理此案,判决装饰公司和建筑公司及第三人分别承担民事责任,装饰公司、建筑公司和运输公司分别于9月5日、6日、7日收到判决书。判决后,运输公司不服,以货已到位,不应由其承担责任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了审查,并开庭审理此案,判决装饰公司和建筑公司付给钢材公司货款及承担诉讼费用。
问题:
1. 哪些法院对此案件有管辖权?为什么?
2. 如果建筑公司在一审调解中提出,原告与本案审判人员是熟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裁判,故不应由D区法院受理,而应移送A区法院审理,此异议能否成立?为什么?
3. 如果装饰公司在一审调解中提出反诉,要求原告偿还装饰公司欠款并赔偿经济损失,此反诉能否成立?为什么?
4. 如果运输公司不参与诉讼,法院如何处理?
5. 如果钢材公司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刘某应追加为第三人,而且二审合议庭也认为应当追加刘某为第三人,此时在程序上应如何处理?
6. 运输公司应在什么期间内提起上诉?
7. 此案中一审法院的做法有何不当之处,应当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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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四、(本题15分)
案情:2003年1月10日,四川A公司与江苏无锡B制衣厂签订了一批布匹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卖给B制衣厂布匹10万米,B制衣厂收到布匹后5日内检验,检验合格后10日内付款,总价款30万元,货物由A公司代办托运。2003年2月5日,A公司在自己的住所地将货物交给B制衣厂指定的承运人。2月7日,在运输途中,B制衣厂将该10万米布匹中的4万米以每米3. 5元的价格卖给某服装个体户王某。王某依合同约定立即支付定金2万元。2月10日,B制衣厂和王某到车站提货。王某见到布匹上有霉点,拒绝取货,并要求B制衣厂双倍返还定金。B制衣厂收到布匹后,一直未向四川A公司付款。A公司打电话催问,B制衣厂称,由于路上遇雨,全部布匹已受潮并开始发霉,故拒绝付款,并要求A公司派人处理这些布匹。A公司经理张某于4月15日到达B制衣厂查看布匹,确认是因路上遇多年未遇的特大暴雨而受潮发霉。但张某认为,货物既已发出,A公司即不再承担责任,故B制衣厂仍应依约付款。双方协商不成,A公司遂起诉至无锡市某法院,要求B制衣厂支付货款,并承担王某到无锡查看布匹的一切费用。江苏B制衣厂则反诉A公司,要求A公司立刻处理这10万米布匹,并支付保管费用。在审理案件时,法院认为多年未遇的特大暴风雨构成不可抗力。
问题:
1. 布匹由四川A公司办理托运运交江苏B制衣厂,A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货交承运人以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2. 设双方约定由四川A公司办理托运手续,并负担运输费用,则布匹遇雨潮霉的损失应由谁负担?为什么?
3. 法院判决B制衣厂向A公司支付货款是否正确?为什么?
4. 王某是否应承担该批货物的损失?为什么?
5. 若签订合同前布匹已经变霉,则王某可否请求B制衣厂双倍返还定金?为什么?
6. 从2月5日起,合同中约定的10万米布匹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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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五、(本题12分)
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7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宏达航空货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是:公司成立3年内股东缴足所有出资即可。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06年1月,宏达公司依法登记设立,甲以专利技术出资,协议作价出资1200万元,乙认缴的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主持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有9名成员,分别是9家国有企业的负责人,监事会有5名成员,其中1人是公司职工代表。
2006年2月,宏达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专利技术的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甲补充差额;如果甲不能补充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06年3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拟定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 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到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5家股东赞成增资,该5家股东出资总和为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 3%;有4家股东不赞成增资,4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 7%。股东会通过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2006年4月宏达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杭州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约被诉至法院,对方以宏达公司是杭州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宏达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
1. 宏达公司的首次股东会议的召开有哪些不合法之处?为什么?
2. 宏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组成有什么不合法之处?
3. 宏达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甲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 宏达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有哪些不合法之处?说明理由。
5. 宏达公司是否应替杭州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说明理由。
6. 宏达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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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六、(本题25分)
2004年11月16日,杜××(西安市××公司经理)、王××(西安市××区××街道办事处干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甲方(王××)将其位于西安市环城南路38号砖混结构三层约100平方米的楼房租赁给乙方(杜××)作居住之用,年租金1万元,租期自2004年11月20日至2006年11月19日;乙方必须于每年11月30日之前一次交清全年房租,如推迟30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在租期未满之前,有权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但在转租前应告知甲方;在租期未满前,甲方不得终止协议,不得提高房租,如甲方终止协议,赔偿乙方4年的房租;如乙方终止协议,乙方所交房租不退。杜××因装修房屋,将房屋进行改装,王××发现了马上阻止杜的行为,但杜不同意,王多次与杜发生争执,但杜继续施工。王以杜违约,给其造成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为由,委托西安市××律师事务所律师粱××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杜××赔偿财产损失2000元,精神损失5万元,并要求恢复房屋原状,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现假设你是律师,请结合案情撰写起诉状。
第三部分:论述题。本部分共2题,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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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七、(本题25分)
案情:1994年,湖北省某县村民佘祥林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谋杀妻子逮捕。逮捕前4个月,佘的妻子张在玉走失,后公安发现一具腐烂的女尸,遂认定该女尸为佘祥林的妻子。在审讯期间,佘祥林遭到了严刑逼供。1994年10月13日,佘祥林被判了死刑,后因证据不足,这个判决被湖北省高院发回重审。到1998年6月15日,佘被京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年9月22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佘的上诉,维持原判,此为终审裁定。但在2005年3月28日,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出现,表明佘祥林案成为错案:3月30日下午,京山县人民法院决定对佘祥林变更强制措施。4月1日早上7时许,沉冤11年的佘祥林终于出狱了,他将提出国家赔偿,并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当年制造他冤案的人员的责任,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
近年来媒体曝光了一系列冤假错案,从佘祥林到聂树斌错杀案、云南大学生孙万刚冤案等,反映了我们国家刑事法律体系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请利用你掌握的刑事法学理论,谈谈对此事的看法。
答题要求:
1. 用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
2. 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 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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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八、(本题25分)
2004年9月,上海金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取得了上海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许可,被批准在浦东某地区建一栋大型写字楼。为此,金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先期投入开发成本达30万元。1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接到群众反映,经调查确实,该写字楼位置选取不尽合理,如果建成会大大影响当地居民的采光和其他方面日常生活。为此,上海市人民政府又撤回了对金发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建房许可,致使后者遭受到比较严重的经济损失。
作为一名法律职业者,请根据行政法基本原理对此事加以评论。
答题要求:
1. 用掌握的法学知识和社会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 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
3. 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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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一、(本题20分)
问题:从法律意识与法律职业的关系的角度,简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
答题要求:
1. 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 不少于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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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二、(本题20分)
案情:瓜农王某在自家田地里种了5亩西瓜。因在西瓜成熟季节经常被盗,王某便在全村喊话:“西瓜打了农药(其实没有打药),偷吃西瓜出了人命我不负责”,但此后西瓜仍然被盗。于是,王某果真在西瓜上打了农药,并用注射器将农药注入瓜田中较大的5个西瓜内,并在西瓜地里插上写有“瓜内有毒,请勿食用”的白旗。邻村李某路过瓜地,虽然看见了白旗,但以为是吓唬人的,仍然摘了一大一小两个西瓜,其中大的西瓜是注入了农药的。回家后,李某先把小的西瓜吃了,然后出门干活。当天,正好家里来了3位客人,李某的妻子赵某见桌子上放着一个大西瓜,以为是李某买的,就用来招待客人,结果导致2个客人死亡,1个重伤。
问题:
1. 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还是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
2. 李某的行为触犯了哪些罪名?
3. 李某触犯的数个罪名是否构成数罪?为什么?
4. 李某触犯的数个罪名应当如何处理?
5. 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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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三、(本题20分)
案情:某县检察院办理一起贪污单位小金库款案件时,犯罪嫌疑人杨某(法定代表人)称所涉款项系单位招待费等,发票在其办公室抽屉中未及报销。侦查人员在杨某办公室抽屉中搜查到付款单位为犯罪嫌疑人原单位的发票11张,价值5万元。为了查明该发票是否已经从该单位报销,侦查人员传犯罪嫌疑人李某(原单位会计)、许某(出纳)同时对粘贴在一张纸上的11张发票进行辨认,二人指认该11张发票已从单位的小金库账上报销。侦查人员遂让二人在粘贴被辨认发票的附页上签署辨认意见,次日持此发票到看守所让犯罪嫌疑人杨某辨认。杨某否认已经从原单位报销,侦查人员指着粘贴附页上李某、许某书写的辨认意见及签名说“会计、出纳都证明了,你这样顽固下去没好处!”,杨某遂在李某与许某的辨认意见及签名下面签署了“此票据已从单位小金库账上报销”的意见。
杨某妻子委托的律师向侦查机关提出会见杨某的要求,侦查人员陈某以授权委托书上没有杨某的签名而拒绝。
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杨某、李某、许某共同贪污单位公款5万元。在法庭审理中,发现杨某尚有收受贿赂的事实,法庭决定对此一并审理。法庭辩论中,杨某的辩护人除认为指控杨某犯贪污罪、受贿罪证据不足外,还对公诉人起诉书中对三被告人没有区分主从犯,而在发表的公诉词中称杨某为主犯提出了反对意见。休庭后,审判长王某到杨某原单位调取了部分新证据,分别通知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其办公室,听取了他们对该新证据的意见。
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犯贪污罪成立,杨某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某和许某系从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杨某涉嫌的受贿罪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杨某上诉后,某市中级法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县法院指派刑庭庭长赵某担任审判长与原审人民陪审员毛某、苗某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认为,原审证据虽然在证据资格上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故作出与原审一审相同的判决。
问题:
请结合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刑事诉讼理论,分析本案的诉讼程序有哪些错误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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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四、(本题23分)
案情:2007年1月,甲不慎遗失其手袋,内有其名贵玉镯一只。乙拾得后,按照手袋内的名片所示积极寻找失主,与甲取得了联系,将玉镯归还给了甲。
2007年5月,甲与丙结婚。甲、丙合计开设一家茶馆,茶馆办理工商登记注明的开办人为甲。因急需资金,甲持玉镯到信达典当行典当,经商议,玉镯出典,获资金8万元,约定3个月后赎回。
因缺乏经验,茶馆惨淡经营,终致难以为继,2008年8月甲、丙决定关闭茶馆。此时茶馆对外负债2万元。
同年9月,甲、丙自觉缘分已尽,协议离婚。
问题:
1.设,在乙向甲交还玉镯之前,乙不慎将玉镯摔裂,乙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设,甲在丢失玉镯后焦急万分,遂在遗失场所张贴数份启事,称若有人能够找到玉镯并送还,愿以现金5000元酬谢。乙依此启事要求甲支付5000元时,甲提出,由于此玉是祖传,丢失之际一时心急才张贴启事,实非内心真实意愿,故请乙给予谅解,不能支付该笔酬金。在此情况下,乙的请求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3.设,甲并未张贴上述启事,乙寻找到甲,将玉镯奉还,但要求甲承担其为寻找失主所花费的电话费、车费、工时费320元。在此情况下,乙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为什么?其请求应否得到支持?
4.设,乙拾得玉镯后将其以5万元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丁,甲三年后得知此事,可否请求丁返还?为什么?丁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5.甲将玉镯典给典当行,形成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若3个月后甲未去赎回玉镯,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6.甲、丙离婚时茶馆对外所欠2万元债务仍未清偿。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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